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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茂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11-18 3267
1.工程概況:2.監理工作范圍根據監理合同中的范圍規定對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階段進行全面監理。3.監理工作內容3.1設計方面3.1.1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3.1.2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法人報告。3.1.3協助項目法人會同設計單位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3.1.4審核施工單位對設計文件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單位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單位盡快給予答復。3.1.5代表項目法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文件。3.1.6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3.2施工方面3.2.1協助項目法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3.2.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3.2.3督促項目法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3.2.4審批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3.2.5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3.2.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單位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項目法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項目法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3.2.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3.2.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項目法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動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3.2.8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3.2.9主持監理合同
復合土工膜(復合防滲膜)分為一布一膜和兩布一膜,寬幅4-6m,重量為200—1500g/平方米,抗拉、抗撕裂、頂破等物理力學性能指標高,產品具有強度高,延伸性能較好,變形模量大,耐酸堿、抗腐蝕,耐老化,防滲性能好等特點。能滿足水利、市政、建筑、交通,地鐵、隧道、工程建設中的防滲、隔離、補強、防裂加固等土木工程需要。常用于堤壩、排水溝渠的防滲處理,以及廢料場的防污處理。
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3.2.10協助項目法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3.2.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項目法人。3.2.12其他相關工作。3.3監理機構應向項目法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3.3.1監理月報(定期的信息文件)3.3.2監理工作報告3.3.3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3.3.4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3.3.5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3.3.6日常監理文件。3.3.7監理日記及大事記。3.3.8施工計劃批復文件。3.3.9施工措施批復文件。3.3.10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3.3.11原材料質量檢驗文件。3.3.12成品、半成品質量檢驗文件。3.3.13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3.3.14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3.3.15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3.3.16其它監理業務往來文件(包括監理備忘錄、監理通知單、停工令、復工批準文件等)。4.監理工作目標本項目監理工作主要是通過對工程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達到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進度、投資、質量目標。投資目標:以合同價作為控制的依據,確保工程投資不突破合同價款。進度目標:按投標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確保在合同工期內完工。質量目標:滿足使用功能,達到設計要求,符合國家規范標準,施工質量等級確保合格,爭取達到優良。5.監理工作依據(1)項目批文。(2)業主與監理單位、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正式合同。(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4)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5)《水電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術規程》(6)《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漿施工技術規范》(7)經監理機構簽發實施的設計文件(含設計變更)。(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9)《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規范》。(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SL176—1996。(9)《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SDJ249.1-88、SDJ249-91、SL38-92。(10)《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11)《水利水電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071-98.(1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SL52-93。(13)《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14)《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3-98.(1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16)《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92。(17)《土工試驗規程》SL237-1999 。(1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滲工程技術規范》SL230—98(19)《水工砼施工規范》SDJ207-82。(20)《水工砼試驗規程》SD105-82。(2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22)《水利工程建設施工監理規范》SL-2003。(23)《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JGJ18-96。(24)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其他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質量檢驗辦法。(25)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6準備階段監理工作6.1 監理準備工作6.1.1開工前監理部應收集和驗證業主提供的以下文件(1)工程勘測、設計資料;(2)施工承包合同;(3)施工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4)設計文件(含變更通知、設計圖紙、設計說明等);(5)其它。6.1.1.1主要對業主提供的文件進行下列內容驗證: 完整性;有效性(是否有有效圖章和簽名等);其它文件的真實性。6.1.1.2監理部應安排專人對驗證合格的文件保存、管理,作好驗證和收發文登記(以下簡稱登記),并在監理日志上作好記錄(以下簡稱記錄)。6.1.1.3監理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如丟失、損壞或不適用情況,應向業主匯報,同時予以記錄說明,并作好記錄。6.1.2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部人員學習有關規程規范、設計文件以及質量記錄表式的填寫方法。6.1.3根據工程特點,由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質量策劃,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在工程開工前,完成相關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編寫工作。6.1.4擬編寫的監理實施細則(不限于此)(1)砌石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2)基礎清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3)原材料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4)混凝土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5)施工測量監理實施細則(6)土方填筑工程監理規劃(7)水泥灌漿工程監理實施細則(8)工程變更管理監理實施細則(9)工程監理工作細則(10)合同索賠監理實施細則(11)施工質量監理實施細則(12)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3)土建工程合同支付控制監理實施細則6.1.5制訂監理部工作制度(見附錄2)。6.1.6根據專業工程的特點,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依據質量體系文件制定和完善監理工作程序。6.1.7必要時,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顧客的要求,參與施工招標和簽訂施工承包合同。6.1.8監理工程項目劃分6.1.8.1根據招標文件中的設計圖紙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SL176-1996,對本項目做一個初步的項目劃分如下:二00八年度計劃實施項目,按工程性質及功能來確定單位工程。大壩工程、灌漿工程、白蟻防治工程、交通工程、內外部觀測工程,合計單位工程五個。具體項目劃分結果以報瀘州市水利水電質量監督中心站批準的為準。6.1.8.2監理部應用《專題報告》把工程項目劃分結果報送瀘州市水利水電質量監督項目站審批。然后應批準的工程項目劃分表發送到業主和承包商。作好登記和記錄。6.2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6.2.1簽發開工通知6.2.1.1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商發出《開工通知》。作好記錄。并要求承包商在接到《開工通知》后及時組織人員和調配施工設備、材料進入工地,從開工日起按簽訂施工合同時的進度計劃進行施工準備。6.2.1.2當承包商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未按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組織施工時,應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商詳細說明不能及時進行施工準備的原因并提交確保工期的措施。作好登記和記錄。6.2.2設計交底6.2.2.1在設計交底前,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業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6.2.2.2監理人員應參加設計交底會,總監理工程師應對設計交底會議紀要進行簽認,并作好記錄。6.2.2.3在設計交底提出的問題和合理化建議得到解決和確認的基礎上,由總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商簽發工程師圖紙。作好登記和記錄。6.2.3承包商的開工報審6.2.3.1工程開工前,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提出審查意見,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審核、簽認后報業主。作好記錄。6.2.3.2工程開工前,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現場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當各體系(包括人員)符合投標文件并能確保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時,在《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報審表》上予以簽認。作好記錄。對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應審核以下內容: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的組織機構;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制度;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項目經理的身份證、資格證(必要時應審核工作證)。6.2.3.3如果有分包工程時,分包工程開工前,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符合有關規定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在《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上予以簽認。作好記錄。對分包單位資格應審核以下內容:(1)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境外)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2)分包單位業績;(3)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4)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6.2.3.4監理工程師應按以下要求對承包商報送的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時,由監理工程師在承包商報送的《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上予以簽認。作好登記和記錄。檢查內容為:(1)承包商專職測量人員的崗位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2)復核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監理部可以指示承包商在監理部的監督下進行抽樣復測,當復測中發現有錯誤時,則要求承包商按照監理部的指示進行修正或補測。6.2.3.5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報送的《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具備以下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并報送業主。作好登記和記錄。(1)開工批文或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3)施工組織設計及前述各項申請表(報審表)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準;(4)承包商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到場并復核合格;(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6.2.3.6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議業主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起草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業主、承包商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2)業主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3)業主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4)承包商介紹施工準備情況;(5)業主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6.2.3.7在專業工程開工前,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相應監理實施細則交底。作好登記和記錄。6.2.3.8監理人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合同的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承包商安全工作的實施。在檢查中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商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時,應責令其停工整改。7主要監理措施7.1投資控制措施施工階段投資控制是監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有效地做好投資控制工作,在施工過程的各個時段,從資金需求量、資金的分配等方面有計劃有措施地協調運作,以達到合理、穩妥地控制投資的目的。以控制投資保證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投資控制在合同價以內。監理工程師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投資控制工作:7.1.1協助業主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投資計劃,擬定現金流量表,使資金投入連續、銜接、均衡、合理。7.1.2監理工程師將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對工程項目投資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對策。7.1.3監理工程師將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支付條款進行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并按下列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承包人統計經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約定填報工程量清單和《工程款支付申請表》;(2)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計量,按合同約定審核工程量清單和《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定,作好登記和記錄;(3)總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發包人。作好登記和記錄。7.1.4根據下列要求進行工程量的計量(1)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提交的當月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將要求承包人派代表與監理工程師共同復核。(2)若承包人未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派代表參加復核,則監理工程師復核修正的工程量將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3)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人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人應遵照執行。7.1.5審核承包人每月報送的工程量清單,清單應包括以下內容: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及其客觀存在項目的應付金額。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當月計日工支付憑證標明的應付金額。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價格調整金額。根據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有權得到的其它金額。扣除應由發包人扣還的工程預付款和工程材料預付款金額。扣除由發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額。扣除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付給發包人的其它金額。7.1.6監理工程師有權通過對以往歷次已簽證的《工程款支付證書》的匯總和復核中發現的錯、漏或重復進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權提出此類修正或更改。經雙方復核同意的此類修正或更改,將列入《工程款支付證書》中予以支付或扣除。7.1.7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簽訂施工合同后首先將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并將分解表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審批。7.1.8監理工程師將按下列程序進行完工(竣工)結算: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規定填報完工(竣工)結算申報表;監理工程師審核承包人報送的完工(竣工)結算報表;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完工(竣工)結算報表,與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后,簽發完工(竣工)結算文件和最終的工程款支付證書報發包人。7.1.9總監理工程師將從造價、項目的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要求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的方案,并在工程變更前與發包人、承包人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價款。7.1.10未經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監理人員將拒絕計量和該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請。7.1.11監理工程師將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支付條款進行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7.1.12由監理工程師及時收集、整理有關的施工和監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7.1.13由監理工程師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統計表,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并在《監理工作月報》中向發包人報告。作好登記和記錄。7.1.14在工程完工(未驗收前)時的支付簽證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規定扣留質量保證金外,注意索賠結算,尤其要注意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和質量的承諾。7.1.15工程竣工驗收后,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請表》,表后應附有以下詳細證明文件: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據施工合同所累計完成的全部工程款金額;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支付給他的追加金額和其它金額。及時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結算,并對竣工結算的價款總額與發包人和承包人進行協商。7.1.16最終結清按施工合同的規定進行。投資控制工作程序框圖(見附錄4)工程量計量程序框圖(見附錄5)De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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